根据上海市教委最新发布的返校安排,小学一、二、三年级学生将于6月2日正式返校开学。考虑到部分家庭的实际需求,在线教育将延续至本学期末。若家长希望孩子继续居家学习,只需向学校报备即可保留在线学习资格,这一灵活政策为不同家庭提供了适配选择。
同步明确的还有托幼机构开园计划:6月2日起,全市公办托幼机构统一开园;民办托幼机构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,可自主确定具体开园时间。针对幼儿入园问题,政策强调家长拥有完全自主选择权——无论选择本学期入园还是暂缓,托幼机构均需为幼儿保留学位,充分保障家长权益。
开学后最受家长关注的防护问题——是否需要佩戴口罩,国家及地方层面已出台明确指引。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教育部发布的《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(修订版)》特别指出:低风险地区校园内,学生及授课教师无需佩戴口罩;托幼机构婴幼儿因生理特点,同样不建议佩戴口罩。
以湖南省为例,娄底市教育局明确“在本省无新增疫情期间,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在通风良好的校园场合可不戴口罩;室外体育课必须摘除口罩”,同时提醒有基础疾病的学生选择适宜强度的体育活动。长沙市则细化了“入园/返家途中由监护人佩戴口罩,园内教师需全程佩戴,幼儿在园期间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”的操作规范。
浙江省在政策制定中更注重实际体验,省防控办指出:“考虑到低龄学生长时间佩戴口罩可能影响学习状态,在教室通风良好、严格执行健康监测的前提下,学生上课时可不戴口罩。”同时允许学生根据个人习惯选择佩戴,学校需营造“放心不戴”的安全环境。针对上下学途中及校外公共场所,仍建议加强防护,比常规公众指引更严格。
针对疫情期间家长普遍关心的学费问题,教育部早于4月明确“学费(保教费)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”。多地结合实际情况,进一步细化了退费标准与操作流程。
潍坊市发改委制定的退费政策中,保教费与住宿费按以下规则计算:幼儿退(转)园时,费用按退园当月计退;当月入园时间不足法定工作日一半(含)的,退半个月费用;超过一半则不退费。因幼儿自身原因未入园的,整月未到园退30%,不足半月退15%,超过半月不退。伙食费按实际入园天数结算,多退少补。
合肥市要求“停园期间不得收取保教费、伙食费”,开园后费用按实际教学时长收取并公示。已预收费用的幼儿园需在学期末完成结算,退费金额按“日均收费标准×延迟开园天数”计算(延迟天数自2月10日至批准开园前一日)。因身体原因未入园的幼儿,可选择退费或抵顶后续费用,严禁以升学为由强制入园。
亳州市明确“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”,停园期间费用全免。开园后保教费按“5个月/学期×30天/月”计算日均标准,据实收取并公示。已收费用需按延迟天数退费,伙食费坚持自愿原则,按月或学期结算。同时强调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,学校需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及举报电话,接受社会监督。
成都市规定“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保教费”,复学后按实际教学时长收取相关费用。退费标准参照《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》执行,严禁借疫情名义乱收费,切实维护家长合法权益。
其一,开学时间明确后,家长可根据家庭情况选择返校或在线学习;其二,校园内口罩佩戴以“低风险不强制”为原则,上下学途中仍需加强防护;其三,各地已出台详细退费规则,家长可主动咨询园所了解具体结算方式,遇违规收费可通过公示电话举报。
随着开学准备工作有序推进,家长可通过学校官方渠道及时获取最新通知,共同为孩子营造安全、舒适的学习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