师资介绍
吴弘教授,现任法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曾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。长期从事金融法和经济法、商法的教学研究。上海市级教学团队带头人。全国优秀教师,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,上海市领军人才。
其它职务:兼任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、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上海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、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副会长、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副会长等职。
历任上海市人大常委立法咨询专家、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、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、上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等。兼任上海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、上海仲裁委员会、以及南京、广州、珠海、南通等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;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咨询专家;兼职律师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、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委员会委员、上海期货交易所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等;以及本市有关、政法机关咨询专家。现任或曾任多家金融机构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、国资集团外派董事等。